近日,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、省**、省**廳、省科學技術廳、省公安廳、省財政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住建廳、省應急廳9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結合實際,細化22項主要任務,逐項明確了實施責任主體和省級責任部門,著力補齊城市消防安全短板,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水平,積極服務保障全省城市高質量發展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堅持規劃**,加強城市消防安全規劃建設。要將消防救援機構作為國土空間規劃**小組成員單位,暢通消防意見參與渠道。推動城市消防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,優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,加強公共消防**建設。開展公共建筑消防**達標建設,同步建設消防給水、消防**、微型消防站等配套**。要加快安全升級改造,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更新改造、老舊場所(管線管網)改造和辦實事項目,同步改造、建設區域和建筑消防**、消防車道、消防水源、小型消防站,配套建設停車**、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**,統籌提高火災防范能力。同時,要加快“十四五”消防工作規劃實施,加強消防站、消防訓練**、消防力量、應急裝備物資等建設。將消防規劃實施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施內容和地方**績效考核評價體系,**任務、重大工程納入工作分工、**投資、民生工程,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優先保障。
《意見》明確,要聚焦關鍵環節,完善城市消防安全治理體系。要強化風險評估管控,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城市系統性風險專項評估,評估結果納入城市綜合治理內容督辦考核。針對高風險場所**域,分類發布火災風險防范指南,落實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。修訂《云南省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,創新消防技術服務監管機制,規范專業技術服務力量建設,滿足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供給;要聚焦城市行業性、區域性突出問題,建立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。要認真貫徹《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建設工作實施方案》,依托綜合執法機構設立街道消防工作站,每個街道**少明確2名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負責消防監督工作,同時承擔消安委辦職能。推動產業園區、風景區健全消防監管機構。鄉鎮(街道)、村(居)民委員會、公安派出所和網格組織依法依規開展群防群治。制定《云南省消防安全**域信用管理辦法》,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失信聯合懲戒;要強化科技手段支撐。推廣城市消防遠程監控、物聯網監測等系統,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消防物聯網統一組網。將“智慧消防”納入“智慧城市”試點總體框架,將消防安全管理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系統平臺、城市綜合風險監測預**平臺和基層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。完善“產學研用”協同創新機制,制定落實消防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**購買服務政策,強化**消防技術裝備列裝和社會化應用。
《意見》要求,要著力固強補弱,提升城市消防綜合救援能力。要加強城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設,結合城市發展補齊消防隊站,優化力量布局,建強**救援搜救犬機動專業支隊和省域、市域救援隊。持續加強隧道、化工、新**域等火災撲救和地震、山岳等專業救援力量建設。積極推動應急志愿隊伍建設,引導社會應急力量發展;要壯大多種形式消防隊伍,按標準建設鄉鎮**專職消防隊,大型企業依法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、工藝處置隊,街道、社區、**單位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,并納入統一調度指揮;同時,要健全多部門信息共享、會商研判、分級響應、聯訓聯演常態化機制。建立昆明、紅河、大理區域性應急救援**,完善滇中、滇南、滇西協作區聯勤聯動機制,優化5小時滅火救援圈、跨區域救援指揮等制度,構建與全省災情相協調的防抗救“三位一體”應急救援指揮調度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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